□记者 巫鹏 实习生 王亚涛
本报讯 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丰管理部(下称宝丰公积金管理部)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宝丰县房管局开具的无房证明。宝丰县房管局要求宝丰公积金管理部出证明才给开具无房证明。在往返两单位多次后,在宝丰工作的何女士向本报反映了自己遇到的难题。
何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宝丰县某单位工作,与丈夫的户口都在新华区。最近,何女士在单位附近订购了一套住房,目前已交首付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何女士和丈夫在市房管部门开具了无房证明,在宝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被告知还需要提供工作所在地宝丰县房管局开具的无房证明。
就是这样的一份无房证明,让何女士很无奈。宝丰县房管局要求何女士提供一份宝丰公积金管理部出的证明,这样才可以开具无房证明。但宝丰公积金管理部表示无此先例,不可能为每名办理业务的市民都单独出证明。
记者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对购买首套房屋的认定以房管部门提供的缴存职工申请家庭名下现有的住房套数为准。
昨天上午,宝丰县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不需要房管部门的无房证明,从今年开始,公积金管理部门多了此项要求。目前通过协调,对户籍在宝丰、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前往该局正常开具无房证明。对何女士的这种特殊情况,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何女士再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一下,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一个无房证明的模式或证明,房管部门再为其开具无房证明。
宝丰公积金管理部刘女士告诉记者,对于何女士的情况,通过该部门了解,我市其他县区开具无房证明均不需要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任何手续,可直接正常办理。针对何女士遇到的情况,该管理部已将省住建厅相关文件、工作联系函、协查函等相关材料送至宝丰县房产管理局,但宝丰县房管部门仍不为何女士开具无房证明,对此公积金管理部门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