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巫鹏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市区今年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开始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pdsfdc.gov.cn)公示。市民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下周一前向市住房办反映。
据介绍,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报、街道(单位)初审后,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此前对申报家庭进行了联审联批,详细核查了申报家庭的住房、户籍、民政救助、工商经营、纳税情况、车辆登记及财政供养、收入等信息。此次共有304个申请家庭符合经适房保障条件。
市民对公示家庭有异议,可于下周一前向市住房办反映。市住房办办公地点为新城区市房产管理中心616室,电话:2636115,邮箱:pdsfgb@126.com。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家庭将获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统一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
据了解,以虚假资料骗取住房保障资格或享受到住房保障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相应保障资格,追回已享受的保障性住房或住房补贴,并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