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讲】
近日,福州一名公交站惯偷被民警抓获,其被抓获得益于一市民在朋友圈发照片提供的线索。福州市民高先生称,该男子经常在公交站附近活动,他遇到后随即拍下其正脸发到微信朋友圈,并被数位朋友转发。
“网友发布的小偷照片对民警抓获小偷很有帮助。”在小偷被抓获后,认证为民警的网友“生若夏花w”在微博发布未打马赛克的该小偷照片,并解释称,此人扒窃前科累累,在福建省内扒窃涉案57次,并在审讯中说“我蹲完出来再偷你能奈我何?”并威胁民警“我在社会上混了二十多年,等我出来你小心走路。”“生若夏花w”称:“公开照片提醒市民盯防此人。”但此后有网友质疑公布小偷照片是否合理,事后她也觉得此举不妥,便将照片权限设置为不公开。
【网友说】
@真正的清静无为:对于惯偷,公开形象让大家增强防范意识是个好主意!支持女警。
@dashan:已经是惯犯,公开也利于监督。
@开心伊人55165:我支持。虽然从法理上说即使是罪犯也拥有自己的肖像权,除非是通缉犯可以公布照片,但从情理上说他如果是个惯犯,就会严重危害其他人财产安全。公布其照片以后会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对其有所防范。
@兔兔姥爷_81698:对屡教不改的惯偷,用点“狠招”,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也未尝不可。但我们不要忘了,小偷的肖像权也不容侵犯。现在一些地方的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庭公审时还给嫌犯戴头罩呢。
@叮当猫咪:小偷太可恨了,支持重罚!尤其眼下春节快到了,小偷开始猖獗,影响公众心理安全,影响社会和谐。
@树叶飘零零:就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对付小偷吗?
@逍遥的狸猫:这样做明显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在提倡依法治国的当下,公安机关在执法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