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军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获悉,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于今年1月全面启动。这是时隔30多年我市第二次开展全国地名普查,将集中解决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等问题。
据了解,1979年至1986年,我国第一次进行全国地名普查,此后一直没有进行全国地名普查。30年来,我国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此,国务院于2014年年初下发通知,决定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以及省、市相关要求,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全面铺开。据市民政局局长王雷介绍,此次地名普查为期4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人员将从收集资料、实地踏勘等渠道全面调查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地名的基本情况。
据介绍,我市此次地名普查范围是平顶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两大类,具体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
普查结束后,我市将编纂出版平顶山市及本行政辖区的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的市、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