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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车市十大事件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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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4年车市十大事件盘点

 

对中国汽车产业来说,2014年可谓一个重要的“调整年”,国家对汽车行业出台了种种新政,反垄断调查、公车改革、限购政策、新能源优惠政策……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节奏以及方向,将我国汽车行业带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今天,记者将带您回首2014年,盘点汽车行业那些往事。

■“新消法”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在诉讼时,只需将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和质量问题发送给消费者组织,由消费者组织对车企进行公益诉讼,这种公益诉讼因为参与者众,一旦胜诉,厂家将面临着天文数字般的赔偿,可以给厂家很大压力,这样也在无形中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鼓励了消费者的维权信心。

■新车免检政策出台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根据其中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制度,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在此期间,每两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后,车主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车辆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此次公布的免检车型中不包括越野车、小型微型普通载客汽车、重中型货车这些类型的车辆。

■二手车评估政策出台

2014年6月1日,《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此后,消费者购买二手车,可要求第三方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再根据报告决定是否购买该车辆。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大量增加,二手车市场的不断升温已经成为“汽车进化论”中的必然产物。

然而,由于二手车自身的特殊性,致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对车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因此,作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二手车鉴定评估就成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的重要参考。根据该规范,二手车在售出前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之后将发放认证标志,并附有详细的“体检表”,最大限度地解决二手车信息透明化问题。

■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

2014年7月9日,国家相关部门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4年8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正式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4年最热门的关键词之一无疑是新能源。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4年前11个月,新能源汽车生产57125辆,销售52944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2494辆和2906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631辆和23884辆。

■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这标志着公务用车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根据方案,2014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经销商备案被叫停

2014年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XX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没有“品牌销售”的限制,一家店卖多品牌车的销售展厅将逐渐出现。经销商们的竞争对手不再只是销售同品牌的其他经销商,所有销售商将在同一平台竞争。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车商生存愈加艰难,但消费者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或许车价还会有更多优惠。

■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

2014年6月10日,商务部宣布对国内汽车市场上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捷豹路虎、克莱斯勒等车企纷纷宣布下调进口车或零部件售价。

当年8月13日,汽车反垄断的第一个罚单被公布,湖北省物价部门正式对武汉4家宝马4S店分别处以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罚款约12.4亿元,成为迄今为止反垄断开出的最大罚单。

目前,国内部分汽车企业由于设定总经销商是其唯一正规进口渠道,所以总经销商在价格上具有绝对的控制力。这导致部分进口车和零部件的价格是国外同款车型的数倍。这一垄断行为使商家获得了更多利润,却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国家针对汽车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目的就是维护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平行进口车有望合法

2014年11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其中包括调整汽车品牌销售的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支持上海自贸区开展平行进口试点,为创新进口汽车销售模式、完善汽车消费管理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可见,平行进口车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平行进口车合法化,将给中国车市带来极大改变。随着越来越多的贸易商取得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的资格,国内消费者可能会获得真正的实惠。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的汽车进口量在100多万辆,其中有10%为平行进口。这些车辆相比“中规车”在售价方面低15%-20%。

■汽车召回

截至2014年12月7日,2014年汽车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的召回申请多达111件,其中多起大规模召回事件引起了消费者对汽车质量的关注,而涉及车企更是包括了自主、合资和进口在内多个品牌。

随着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消费者更加注重汽车产品的质量安全。而车企的召回不仅体现着其产品质量,也从侧面体现着企业在面对产品问题时对消费者的态度。

■限购城市增至8个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宣布从当天18时开始实施汽车限购,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由此,深圳成为全国第八个发布汽车限购令的城市。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随即“叫板”深圳市政府,发表声明反对实行汽车限购,而根据中汽协此前的预估,未来,包括武汉、重庆等多个城市都存在限购的可能。业内人士认为,一线及省会城市陆续推出汽车限购政策,将影响中国汽车消费格局。未来一线城市将呈现豪华车称霸的局面,更多自主品牌车企将从一线城市转战二线城市。

(燕亚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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