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红侠 通讯员 孙燕凌
本报讯 家住叶县县城的张女士去银行存钱时,落在银行柜台上的三万多元现金被别人“捡”走。在民警的帮助下,“捡钱人”主动将钱归还。1月5日上午 ,张女士给叶县昆阳镇派出所民警送去锦旗,表达谢意。
昨天下午 ,张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在叶县县城卖种子。去年12月31日上午10时许,她开车携带两袋现金到县城一里桥附近的一家银行办理业务。当她把第一笔业务办完之后,手机突然响起,她随手将装在塑料袋的31250元现金放在柜台上接电话。接完电话之后,她匆忙离开。十几分钟后,她回到店里才想起,钱忘在了银行柜台上。她急忙返回寻找,但钱已不见,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未果后,她只好报案。
据叶县公安局昆阳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介绍,他们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和事发时段的客户交易记录,确定拿走张女士钱款的是60多岁的谢女士。他们与谢女士的女儿取得联系,谢女士的女儿承认母亲确实“捡”到一袋钱,并表示愿意归还失主。当天晚上7时许,谢女士的女儿如数将钱送到民警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