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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归创业可获启动资金支持
申报本月底结束 重点项目可获50万元
 

□记者 张永军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今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海归人员重点创业项目可获得一次性支持50万元。符合条件的海归创业人士可在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2979956。

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主要是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其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资金支持。项目分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审入选后,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

据了解,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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