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上图),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接受贿赂款30万元。此案开庭时,赵磊辩称,收的钱不是受贿款,而是地方为了他参与世界跆拳道协会执委给予的赞助费。向其行贿的河南体育局局长作证称,两次共给赵磊30万,就是为了河南省能在全运会上完成得两块跆拳道金牌的任务。记者1月4日上午获悉,北京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法院认定,其接受请托收受钱款,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现年53岁的赵磊来自陕西省商洛市,大学文化,系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中国跆拳道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据了解,拳跆中心具有对拳击和跆拳道运动全面管理的职能。赵磊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担任枣庄(滕州)赛区跆拳道竞赛委员会副主任一职。(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