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永军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等费用全部取消。
按照要求,取消的费用还有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对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提供免费的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7个方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截至目前,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流动人员档案6万余份,每年仍在继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