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驳回邹恒甫上诉,维持认定邹恒甫侵权成立、邹恒甫需向北大公开道歉——23日上午,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但邹恒甫仍不服判决,拒绝道歉。
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此微博引起网上轩然大波,被网民大量转发评论。
2012年9月,北京大学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邹恒甫,认为邹恒甫以侮辱、诽谤方式公然损害北大名誉。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恒甫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微博,并在其新浪微博上连续7天刊登道歉内容。
一审宣判后,邹恒甫对判决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期间,邹恒甫又提交了新证据。一是名为《北大女留学生:余某某(余万里)常一夜情,被劝保持沉默》的新闻报道复印件;另一份是北京大学《关于余某某处理的通稿》新闻报道复印件。以此证明他所揭露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一直存在着。余万里,原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2014年10月底,一则“北大副教授与女留学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致其怀孕”的消息曝出。北京大学经过调查后,开除余万里党籍并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邹恒甫提交的这两份证据所陈述的事实与本案无直接联系,对其关联性不予认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