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中的税收基本制度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草案一审时,有常委会委员提出,罪刑法定和税收法定都是重要的法治原则,立法法对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事项不得授权国务院作了规定,对于税收法定原则也应作出同样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的法定权力。”据了解,现在我国有18个税种,其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分别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15个税种目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