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12月15日零时20分左右,长垣县蒲东街道皇冠KTV发生火灾,11人死亡,35人受伤。
如此惨剧让人唏嘘、悲痛。然而,当地政府的通报稿,却让人感觉不近人情。当地政府网站上,有两则关于火灾的报道。第一篇是《我县一家KTV发生火灾》,全文126个字,其中讲述县领导如何高度重视、亲自到现场指挥内容的文字,占了74个。第二篇是《我县全力做好皇冠KTV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只有9行字,其中8行是讲县领导如何处置火灾事故的,这其中还有4行是县领导的讲话要点。
对这样一场火灾,除了县领导就没有可报道的内容了吗?譬如,伤者的救治情况如何?
其实,这样的官腔,几乎在每个事故之后都能看到: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了专门应急处置小组,组织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开展救治……既像歌功颂德,又像举杯邀赏。
新闻稿变成对领导歌功颂德的缘由,其实再为简单不过——试图在安全事故中逃脱责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9条之规定,如果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发布的新闻稿中,往往对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亲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等浓墨重彩。然而,责任追究,并不会因为新闻稿报道的官腔化而被边缘化。
当然,地方领导高度重视,也是其分内职责,只是体现在报道上不宜占据主导地位。灾难发生之后的报道,应遵循真实、贴切、有血有肉的原则,回应公众更关切的内容,体现基本的人道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