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机关对12月4日参与阻堵铁路的14名人员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
12月4日,部分人员陆续到市区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聚集,并到铁路线上企图阻堵铁路,制造影响。经反复做工作,多数人员自行离去,民警对个别不听劝离、继续阻堵铁路人员进行强制带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市公安机关对阻堵铁路的3名组织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对5名卧轨闹事者进行警告处罚,对5名通过微信煽动群众参与围堵的违法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和警告,对1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反映问题过程中出现的封堵道路、阻塞交通、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