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静
本报讯 酒后知道不能驾车,便乘坐出租车,却不慎将13万元购房款遗忘在车上,市民宋先生昨天拨打本报热线,希望晚报能帮他岳父寻找这笔巨款。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接到宋先生的电话,称其岳父李先生乘坐出租车时将13万元购房款落在出租车上。记者随后在市区新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见到了失主李先生。
李先生称,12月9日中午,他在新华路南段工行一网点取了16万元现金,汇出去3万元后将剩余的13万元装在印有工行字样的红色手提袋里,并将手提袋放进车后备厢。晚上8点20分左右,在市区人民商场附近吃完饭后,他从车上拿出手提袋和一位朋友乘坐出租车离开,并在新华路喜来登大酒店下车。
“我当时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还想着钱在后备厢里放着不安全,就拿出来坐出租车走了。”李先生说,晚上快10点他让女婿把车开回来时才意识到钱落出租车上了,便立即报了警。
市公安局轻工路派出所一位孔姓民警告诉记者,12月9日晚10点多他们接到李先生的报警电话后便出警了解相关情况,李先生因个人原因将钱遗忘在出租车上不属于案件,不过派出所会帮助查看监控。
“这可是为了买房子借来的钱,如果哪位好心人捡到了能还给我,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人家!”李先生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