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的旁观者
12月5日,南阳通往社旗的大巴上,22岁女孩在车上遭遇一个50岁左右男子猥亵。女孩拼命反抗并向司机求救要求其报警,但司机和全车旅客均无动于衷。目前,嫌犯被处以行政拘留,司机被停职。
@人民日报:哪怕有一人挺身而出,或断喝一声,歹徒就会忌惮。甘于背过脸,也许出于恐惧。救援受害者就是救援自己,万一这事轮到自己身上呢?
@程-啸:受害人除可以起诉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男子外,还可以起诉司机及客车所在公司,法律依据就是《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该司机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公司要为司机的行为承担用人者责任。
又一个变老的坏人?
近日,在合肥开汽车服务店的小周正在店里忙活,一位八旬老人进大厅避寒,小周请其进店,并给他倒了杯热水。然而,就在小周接电话时,服务台上的一部手机被大爷顺手拿走。小周看了店内监控,但最终决定不报警。
@西仕陈仕煜:尊老的文化真是来得莫明其妙。
@奥卡姆剃刀:这是一个年老的坏人,报警才是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