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刑事在押被告人身着便服出庭。
当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规范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受审着装,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志的服装出庭受审。
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