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本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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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多家单位鹰城广场宣传《宪法》

 

□记者 王春霞

本报讯 昨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昨天上午,我市各单位在鹰城广场举行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宣传宪法精神。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从颁布到现在已经经历了30多年,进行过四次重要修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昨天上午,记者在宣传现场看到,市直各单位、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等纷纷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各单位除重点宣传《宪法》之外,还宣传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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