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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发放
■市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发放总金额248.256万元■全市2804户家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记者 巫鹏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办获悉,2014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开始发放。目前,各区已将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存折领回,近期将按规定陆续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市住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市共有2804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

据了解,本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市区发放对象共1435户、3448人,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高新区和石龙区各区审核、上报后,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公安、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审联批、公示无异议的保障家庭。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发放总金额248.256万元。

市住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市区外,其他县(市)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为1369户,目前补贴发放也已启动。

据介绍,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主要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低保家庭为主。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是人均收入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籍不设迁入年限限制。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实行常态化管理,申报一批、审核一批、分配一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随时在网上申报。申报家庭可登录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www.pdsfdc.gov.cn),点击“保障房查询申报”进入平顶山住房保障网,按要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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