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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十不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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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十不准”出台
发现有人违反可拨电话4976026举报
 

□记者 王春霞 通讯员 李河新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确保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市卫生局近日出台《平顶山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十不准”》。如果发现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违反了“十不准”,市民可拨打电话4976026投诉举报。

“十不准”包括:不准酒后执法;不准着卫生监督服装参加与身份不相应的活动;不准参与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准在被监督单位兼职和领取报酬;不准收受管理相对人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准参加由管理相对人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准泄露管理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准违规检查、收费和罚款;不准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推诿扯皮和弄虚作假;不准打击报复和刁难投诉举报。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取消执法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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