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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前根本没道过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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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复旦投毒案12月8日二审开庭 黄洋父亲认为投毒者道歉信口气像辩护律师 不接受——
“判死刑前根本没道过歉”

林森浩受审资料图
黄洋生前照片
黄洋父母悲痛欲绝
 

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将于12月8日在上海高院二审开庭。有媒体报道,投毒者林森浩曾于近期亲笔写了一封道歉信给被害人黄洋的父母,跪求他们原谅自己的灵魂。

12月1日,《法制晚报》记者致电黄洋的父亲黄国强,黄国强表示的确收到过一封道歉信,但收信时间并非近日,而是今年五六月份。且该信并非手写,而是由电脑打印而成。

“信里的口气不像是林森浩本人,倒有点像辩护律师。”黄国强说,由于信中林森浩仍称自己投毒只是出于开玩笑,因此他们并未接受致歉。

面对即将到来的二审开庭,正在计划赶赴上海的黄国强依旧态度坚决:“严惩凶手,杀人偿命。”

■关于致歉 由法院转交 收下了道歉信

《法制晚报》:1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林森浩近期亲笔写了一封道歉信给你们,跪求你们原谅他的灵魂。你们收到这封信了吗?

黄国强:收到了。但这封信不是手写的,而是用电脑打印的。也不是近期写的,是今年五六月份收到的,是由法院交给我们的代理律师,再由代理律师寄过来的。当时律师和法院开玩笑,说看守所里条件还真好,嫌疑人在里面还能用电脑。我们本不想收,但考虑到是法院转交的,所以还是收下了。

《法制晚报》:除此之外,还有没有收到其他来自林森浩或林家的致歉信?

黄国强:再没有收到其他道歉信。

《法制晚报》:在这封信中,林森浩是如何求情的?

黄国强:这封信一共就两页,里面说:“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除此之外,他还说自己是“咎由自取,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

■信的口气像律师

《法制晚报》:你们愿意接受林森浩的致歉吗?

黄国强:我们不接受。因为他在信里说自己投毒是因为开玩笑,一直在为自己狡辩。信的口气也不像是他本人的,有点像是律师的口气。这封信也不是他亲笔写的,我们觉得没有诚意,所以不接受。信现在在家里。

《法制晚报》:林家曾三次试图当面致歉,你们觉得这不够有诚意吗?

黄国强:第一次是一审林森浩被判死刑后,在上海的旅馆,我们没有见他们。之后他们又到我们四川荣县的老家两次。当时我们没在,楼下的邻居告诉我们他们来了,我们就回乡下了。我不想跟他们见面,也不想给他们机会。

之所以不见他们,一方面是觉得林森浩理应受到惩罚,另一方面是觉得他们等到林森浩被判死刑后才来道歉,而以前根本没有道过歉,心不诚。

《法制晚报》:除此之外,你们两家后来还有过其他接触吗?

黄国强:之后再没见过面,我们一直在等待二审开庭,一直跟法院打电话询问二审开庭时间。

■关于二审 要求只有一个 杀人偿命

《法制晚报》:该案将于12月8日在上海高院二审开庭,你们得到消息了吗?

黄国强:12月1日早晨我打电话问了上海高院的法官,法官告诉我了。

《法制晚报》:今年2月18日一审宣判,现在有了二审开庭的消息,你们激动吗?

黄国强:听到这个消息,黄洋的妈妈激动地哭了,直到下午才好一些。黄洋还有个90岁的外公,每次过去看他,他总是问啥时候开庭。今早告诉了他开庭时间,他还说法院一定要严惩凶手,杀人偿命。

《法制晚报》:据媒体报道,林森浩的上诉状不超过350字,表示并不是故意要杀害黄洋的,且认为林森浩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认定错误,你们如何看待这一上诉理由?

黄国强:我们认为他是故意的。去年4月1日,黄洋起来喝水,他完全可以制止;当天下午黄洋住院,他也可以说出真相;黄洋后来做B超检查,明明肝脏已经受到损伤,他还说没有损伤。所以他是故意的,这是最不能接受的一点。我们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杀人偿命。

■现在正在订去上海的票

《法制晚报》:二审开庭在即,你们做什么准备了吗?

黄国强:也没有什么准备,就是现在已经在订去上海的票了,看火车和飞机哪个便宜点。

《法制晚报》:你今年已经59岁,黄洋的母亲也58岁了,你们的健康状况如何?

黄国强:我们的身体还勉强可以。只是老伴的听力不好,如果不戴助听器就听不见,现在助听器还有点问题。这个助听器还是2010年黄洋联系买的。黄洋去世后,我们在黄洋的遗物中找到了保修卡,这次去上海,我们去那家公司维修一下就好。

■复旦投毒案案情回顾

2013年4月1日

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黄洋出现身体不适,当晚被送至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就诊。入院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医院组织多次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

2013年4月11日

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成分——N-二甲基亚硝胺。警方锁定其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林森浩被依法刑拘。

2013年4月16日

黄洋不治身亡。

2013年4月25日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1月27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林森浩否认“因琐事杀人”,称是想在愚人节整整黄洋。

2014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不久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8日

案件将于上海高院二审开庭

(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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