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叶县农民王某经人介绍帮刘某收麦,不慎从麦垛上摔下伤重身亡。王某家人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叶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判决刘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45942.14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2014年6月,王某经人介绍帮被告刘某收割小麦。小麦被堆成近3米高的垛子后,王某要从上面跳下来,刘某去搬梯子,王某不让,说递给他个杈就好。王某往跳下时没有蹬到杈,直接摔在地上。刘某急忙将王某送至医院治疗,王某被诊断为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和肺部感染。王某住院8天,刘某支付医疗费41687.35元。2014年6月14日,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刘某属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的王某在工作期间受伤致死,刘某在接受劳务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安全防范义务,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但王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