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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矛盾的润滑剂 还是导火索
中年夫妇离婚现场分摊儿子结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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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年夫妇离婚现场分摊儿子结婚费

 

□记者 李京晶

本报讯 11月24日下午,一对中年男女来到我市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据了解,他们是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你们的儿子已经成年了,所以离婚协议书上不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费了。”该窗口工作人员提醒这对夫妇。女士看了看身边的男士说:“那不行,儿子马上要结婚了,这个费用得算清,虽说不是抚养费,这也是很重要的一项,他当爹的就得多出。不写清楚会行?!”男士似乎对女士的话没有异议。

两个人的离婚手续继续办理,几分钟后,他们分别拿到了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感谢新华、卫东、湛河三区婚姻登记处为本栏目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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