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肖静
本报讯 给放暑假在家的孩子办了一张某酒店的游泳卡,可酒店由于天旱停业,孩子一直未能游泳。近日,市民韩女士到酒店要求退款时,被告知办理退款的时间已过,目前可兑换澡票,或顺延至明年使用。
韩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她为孩子在市区凌云路与湛北路交叉口附近的地中海假日酒店办理了一张7月10日至25日的游泳卡。“当时和朋友一起团购的,花了200多元。说是只留下信息就行,并没有卡。”但因市区干旱节水,办卡后一直未能使用。
韩女士称,她曾在8月底、9月初、9月底数次来到地中海假日酒店要求退款,但工作人员皆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款。11月中旬,她再次要求退款时,被告知退款时间已过,目前只能将游泳卡兑换成澡票,或将卡顺延至明年使用。“之前并没有电话通知我退款,现在怎么就过了退款时间了?”
记者随即来到了地中海假日酒店,根据大厅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李姓负责人。他称,游泳馆是该公司承包出去的项目,退款由承包人负责。洗浴中心正常营业后,承包人曾来过公司,为一些客户办理了退款。“当时公司员工也短信或电话通知过客户,要他们及时退款。目前承包人联系不上,公司无法办理退款,但可提供兑换或延期。”
对此,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说,酒店的做法不合理,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有效服务,消费者有权利解除合同,“游泳馆是否承包与消费者无关。既然是在酒店办理的游泳卡,酒店就应该用消费者愿意接受的方式处理。”工作人员称,若消费者无法与酒店达成一致,可携带办理游泳卡的相关凭证到辖区工商所投诉,由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