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军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明年起,城镇企业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除须按时补缴外,还要支付相应的滞纳金或利息。
据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将受到处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的,将被收取滞纳金。
延期缴费应具备以下情形:一是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二是用人单位提供担保与经办机构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延期缴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延期缴费期间,可以对部分参保职工单独办理补缴,以不影响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关系转移。延期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非经规定程序办理延期缴费的,不得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