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琴
去菜场买菜,人流量太大,一时电动车进不去,于是我就把它停在路边,步行进去。没想到我刚一转身,迎头就来了个白发老太太,她从我车子旁经过,一不小心,将我的车子碰倒了。
这是个意外发生的事故,我见状赶紧回头把地上的车子扶起来。老太太的脸色也显出惊恐状,一边向我道歉说对不起,一边问我道,姑娘,车子坏了没有,要是坏了,我给钱帮你修。我笑笑说,车子坏了也不要你修,我自己修就是了。就是您老人家这么大岁数,我刚才还担心车子要是砸到你身上就糟了,走路还是小心点吧。我的话一出口,老太太乐了,说,没事,我这身子骨硬着呢,砸死了也不赖你。说完,就各自散去。
老太太没走多远,路边卖菜的和买菜的目击者就都找我搭话了。一个说,姑娘刚才真是险啊,幸好你遇到的是一个讲理的老太太,要是遇到不讲理的,明明她撞你车子上了,还反咬你一口,说是你撞她的,赖你钱看你怎么办?我说这也不是图赖的事,刚才我已经把车子停在路边锁在那了,是她自己走过去撞到我的车子的,又不是我骑车撞她的。这是大白天,大家都看到了,你们都是目击证人啊。又一个上前搭话说,话不是你这么说的,目击者很多,但是真正出来愿意为你做证的有几个人呢。这年头人们信奉的不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
这话说得倒也有几分道理,我刚掂量了一下,再次上来一个人插嘴了。他说,我看你还是快走吧,老太太是讲道理的人,可她家里的人不一定都是讲道理的。她刚才已经回家了,要是到家把这事情告诉家里人,说不定家里人出主意会再回头来找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到时候人多嘴杂,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要说这话是杞人忧天也不见得。去年我骑车撞到一个老太太没伤,当时就报了警,现场处理觉得没事,就吩咐我们各自回家了,没想到第二天还真就找来了。那老太太一开口就在电话里说,我儿子说了,这事虽然没伤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得付点精神损失费,不要多,你就给几百意思意思吧。讹诈我,吓了我一跳,后来还是再次到事故科去交涉这个事故,结果得到现场的答案是,已经处理过了,不好再处理第二次才作罢,打发她一家走了。
遇事要报警,这是我在这个城市这么多年总结出的经验。可是像今天这个事,实在没必要报警了,芝麻大点,根本就不算是个事。但是不算是个事,被市井中的人们你一句,我一言地一掺合,感觉也像个事了。你说它是小事故吧,到底过去了,可是小事故被人一围观,就成了生活中的小故事。这小故事让人听了感觉不舒服,好像世风日下弄得草木皆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