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巫鹏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市房管部门近日公布了2014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验结果,6个项目被评定为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在对已取得2012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5个项目复查验收后,3个项目保留称号,两个项目被取消称号。
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张建伟告诉记者,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评,市物业管理专家委员会现场评验,市房管部门监督审查并公示后,郏县福万城、新城区大唐·一品澜山等6个项目达到“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标准,被评定为2014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
此次考评验收,对已取得2012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的5个项目进行了复查验收,新城区翠林蓝湾A区等3个项目保留称号,卫东区世纪阳光和舞钢市领秀山庄两个项目被取消称号。
据了解,根据规定,全国、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每3年进行一次复验;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对管理水平确实下降、群众意见较大、达不到规定标准、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房管部门将督促其限期整改或撤销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