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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签约新农合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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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患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中国人寿保险重大疾病还能报
中国人寿签约新农合大病保险

 

中国人寿签约新农合大病保险,今后,患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完之后,中国人寿保险重大疾病还能报销。

今后,河南农民将正式享受到新农合大病保险带来的福利。近日,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服务协议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简称:河南国寿)作为首席承保人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签订《2014年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服务协议》。

中国人寿平顶山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行。它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对患者高额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对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1.5万元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最高可报30万元。

作为首席承保人的河南国寿,连续3年为全省74%的新农合参合人员提供大病保险保障服务,资金规模将达到9.5亿元。这是河南国寿成功运作郑州、新乡、洛阳、安阳四个试点单位大病保险业务以来,又一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是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投标项目中资金规模最大的健康保险专项业务。此次中标的两家商业保险公司将共同承担全省8300万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大病保险保障服务。

河南国寿长期以来一直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产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中国人寿创新服务模式,从“新乡模式”、“洛阳模式”、“郑州模式”,进一步整合升级为“河南模式”。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服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中国人寿服务“三农”工作又上一个新的台阶。(孙涛 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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