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9年五头镇168户群众有资格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金47.17万元,五头镇民政所所长张景华却非法套取了33.70万元,通过伪造领款凭证,和不同名下的存折,来掩护账目。检察院的调查员在张景华家中搜出了267本存折,“蔚为壮观”。今年8月11日,洛阳市新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景华涉嫌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新安县法院近日认定被告人张景华超越职权擅改93.13万元民政专项资金用途,犯滥用职权罪;利用职权便利侵吞公款52.61万元,犯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2012年4月,检察院的调查员来到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查阅账目,查出该所所长张景华的车、房、商铺等财产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工资收入,2012年5月18日,张景华被立案调查。同日,他被刑事拘留。
2009年五头镇168户群众有资格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金,共47.17万元。经调查,张景华没有将这笔资金直接入账,而是将这笔资金转到了民政所工作人员张迁的账上,继而再将这笔钱拨到168名群众的账户上。最后经比对发现,该笔资金实际发放名单与上报名单并不一致,并且在实际发放的名单中有149户群众一分钱都没领到,涉案金额33.70万元。通过字迹鉴定,侦查员发现149名危房改造户的取款凭证上既不是他们自己签的字也不是张景华签的。侦查员找到张迁后得知,这笔钱的流转由张景华一手掌控,张迁只不过是一个被张景华借走身份证而不敢问干什么用的群众而已。
检察院的调查员在张景华家中搜出了267本存折,办案人员都惊呆了!这些存折大都是民政意义上的废弃存折,但在张景华这里,它们却被视若珍宝。原来这267本存折都是五头镇的“低保户”和“五保户”的,而且大部分是张景华下乡找那些曾经是“低保户”的人收上来的。
2010年9月,民政所工作人员陈言、杨玉及李田突然被告知有“三项增补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补助金、农村低保增补资金、农村低保价格补贴),其中农村低保增补资金有15.1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补助金9.37万元、农村低保价格补贴7.56万元。三项资金到民政所账上后,张景华没有及时发放。直到上级要来查账时,张景华才通知民政所工作人员立即拨付这笔资金,以便做账。张景华会给他们一份名单和对应的数额,他们只需将规定数额打进指定的账户。随后,张景华给了他们存折让他们去取现,他们取回现金后再将所取现金与存折一并交还给他。这样的事情他们做过很多次,因为有很多“五保户”不会用存折,都是到民政所领现金,所以取现交给他也是常有的事情。
并且,杨玉向检方交代,张景华让他们伪造领款凭证,让他们用十只手指轮流按手印,这样才能做得更逼真。“三项增补资金”中有18.92万元以这样的形式被打入指定的存折再取现,所取款项由张景华个人占有。
(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