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加强全市中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各中职院校要与家长、实习单位共同落实顶岗实习学生的保险责任,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费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按照规定,我市中职院校要按照专业基本对口的原则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得变更,一般不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学校不得安排有损学生身心健康和无安全保障的顶岗实习岗位,坚决杜绝推荐有可能危害学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任何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本专业对口行业或者其他不适宜学生的岗位顶岗实习,如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学生顶岗实习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安排顶岗实习,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参加有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提交实习报告(总结),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后,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学生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电话2629925咨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