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胡耀华 文/图
本报讯 包工头玩“躲猫猫”,40余名农民工工资难讨回。经过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立案调查,昨天上午,15.7万元工资终于发到40余名农民工手里。
昨天上午8时许,叶县遵化店镇村民陈国顺一大早赶到了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等待领取在鲁山县某工地打工被拖欠的4000余元工资。与陈国顺有相同遭遇的还有舞钢市八台镇曹姚村的张年等人,他们11月10日下午接到电话,让他们于11日上午到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领钱。
昨天上午,在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会议室内,桌子上的十几摞百元大钞引人注目,40余名农民工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如右图)。陈国顺告诉记者,他们去年夏天在鲁山县南环路附近一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只付给他们每人40%的工资,剩余的20多万元工资没了下落。无奈,他们到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了此事。
“去年年底我们接到了这起讨薪案件,依据相关规定,过年前,我们先让承建方预付10万元作为工资发给了工人。”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栓增告诉记者,该案系一楼房开发,工程由市某建筑公司承建,承建方后来又将工程层层承包,结果第三承包方马某在工程结束后,以赔钱为由,没有支付农民工剩余的25.7万元工资,并玩起“躲猫猫”。
今年4月,马某仍未露面,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将该案移交鲁山县公安局处理。随后,鲁山县公安局对马某实施网上追逃。同时,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承建方承担连带责任。昨天上午,依照约定,承建方将剩余的15.7万元农民工工资送到了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