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畅
❙摘要❙第三产业、消费、创新……“双11”消费时点与经济新常态诸多着力点有共鸣。我们希望,“双11”辐射到的流通渠道、从业人员、监管部门、诚信机制在这一天能进行深度磨合,进而将消费潜能在365天都放射到最大,最终让这股正能量形成新常态下消费升级的强大驱动力。
又到一年“双11”。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经济结构主体。在这一背景下,“双11”作为新锐消费时点,要为新常态注入更多正能量。
自2009年以来,“双11”对消费的刺激可谓显著,各大电商的“双11”销售总额逐年上升。今年,各大电商早早打出“双11”牌,在网站显要位置刊登广告。消费者也摩拳擦掌等待鸣锣开市。可以预见,未来几天,又将有一批创纪录的数据呈现在人们眼前。
第三产业、消费、创新……“双11”消费时点与经济新常态诸多着力点有共鸣。从历年的消费成绩单看,让“双11”的消费潜能有序释放,对促进消费升级、经济转型大有裨益。同时,物流业等服务业和市场监管部门面对消费的“井喷”,也可将其作为一场有益的练兵。
事实上,“双11”消费盛宴所产生的“蝴蝶效应”,已覆盖越来越广阔的行业。越来越多的线上线下汽车、房地产企业商接棒,将“双11”设为重要销售节点进行促销。在手段上,移动互联、快捷支付等领域也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而不断创新。这一消费时点迎合并充分挖掘出国民升级的消费需求。
为改善消费环境,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近期也纷纷发力。工商部门约谈电商,就网络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质检部门采取“神秘买家”方式抽查电子商务产品;各地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揭示一些典型促销乱象。这些有益探索,不但能给今年“双11”保驾护航,还可以给未来电子商务法的出台积累经验,最终把电子商务的运行纳入法治轨道,让电子商务的消费环境更加健康、更加繁荣。
“双11”归根结底只是一年中的一天。我们希望,“双11”辐射到的流通渠道、从业人员、监管部门、诚信机制在这一天能进行深度磨合,进而将消费潜能在365天都放射到最大,最终让这股正能量形成新常态下消费升级的强大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