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建伟 通讯员 韩学军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汝州市工商局获悉,因汝州某公司销售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保健品胶囊,汝州市工商局对该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没收产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9月中旬,汝州市工商局骑岭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汝州市西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向北约两公里路东一公司销售“三无”保健品。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在该公司销售柜台上发现正在销售的畅×胶囊、梦×胶囊、筋×宝胶囊三种保健品胶囊,其包装瓶上的标签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现场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这三种“三无”保健品胶囊是该公司今年8月初从郑州某市场购进的,共30瓶,总价值7000余元,现已售出6瓶。工商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剩余的24瓶“三无”保健品胶囊。
昨天,汝州市工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对该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没收产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