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记者节——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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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责任:铁肩道义 妙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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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的责任:铁肩道义 妙手文章

农民工喜领拖欠工资。本报记者 禹舸 摄
 

陪孤女葬父

记者 王春霞

2001年9月,13岁孤女天娇成了我的采访对象。

她从小被父母遗弃,靠理发、捡破烂为生的养父将她艰难抚养至13岁,不幸的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养父陈大名突发脑出血,在医院撒手人寰。

陈大名是个鳏夫,离开漯河老家来平已多年。当时他的尸体放在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的停尸房里,小姑娘举目无亲,欲哭无泪。为了让养父入土为安,她向市殡葬管理部门求助。

市殡葬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非常同情天娇的遭遇,又与我相识,当即打电话告知我这件事。

得知此事后,我立即赶到医院,见到了孤苦无助的天娇。当时,她的神情有些麻木,可能是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到了。为了了解父女俩的生活状况,我随着天娇来到了他们在市区的家。

说是家,其实是一个家属院里的一间车子棚,里面堆满了陈大名生前捡拾来的破烂儿,无处下脚。这就是父女俩平时栖身的地方,看着让人鼻子发酸。我向家属院的其他居民了解情况,都说这父女俩生活拮据,很是可怜。

随后,我陪小姑娘来到市殡葬管理所,跟与我熟识的那位工作人员一起替小姑娘向殡仪馆求情,希望殡仪馆能破例免费火化她的养父。殡仪馆答应了。

可是,一个13岁的小姑娘如何独自完成葬父这样一件大事呢?

为了获得第一手材料,同时给予小姑娘情感上的支持与安慰,我主动要求陪她一起葬父。

那天,从跟随运尸车到医院停尸房拉尸体,再到尸体火葬后去沙河里撒骨灰,从始至终,只有我和当时的晚报摄影记者彭辉一直陪着天娇。

彭辉坐在驾驶室里方便拍照,我则陪着天娇坐在运尸车的车厢里,面前就是盖着床单的尸体,伸手可及。

回想当时,我好像并无恐惧感,尽管第一次距离陌生人的尸体这么近。

小姑娘的泪仿佛早已哭干,眼中一片茫然。我一路扶着她,希望传递给她一些温暖和力量。

陪小姑娘葬父之后,我用饱含同情的笔触写出了消息《孤女葬父 鹰城关爱》及通讯《一场特殊的葬礼》。报道刊发后,反响强烈,众人纷纷为小姑娘捐款,市社会福利院接纳她为院民,一所民办学校将她接去,供她免费读书。

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姑娘早已长大成人,上完卫校又去南方打工,3年前嫁到了广东省韶关市。

每每想到曾经孤苦无依的小姑娘终于有了理想的人生归宿,心里就一阵欣慰。

做记者16年,像天娇这样的困难弱势群体我报道过许多,所幸,一颗悲悯的心始终未被现实磨钝。至今面对那些遭遇困境的可怜人,我依然感同身受,希望通过自己的笔,尽己所能地帮助他们。

为15位农民工兄弟讨薪

记者 吕占伟

两年前一次为农民工讨薪的报道经历,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生存和维权的不易,同时也品尝了新闻记者这一工作的辛苦和甘甜。在第15个中国记者节前夕,特将这件事背后的故事与大家分享。

第一次讨薪:收获不大

报道缘起于两年前的夏初,我市包工头老丁向晚报反映:2012年3月,他带领本乡15位农民工来到郏县某私立幼儿园承包内外墙粉刷工程,两个月完工后,“二包工头”(简称“二包”)拖欠6.3万余元工钱“人间蒸发”了。老丁多次向该校讨要无果,就想到向晚报求助。

本着“有啥只管诉说,晚报帮你奔波”的办报宗旨,怀揣着新闻记者的职业使命感,我踏上了为15位农民工讨薪的历程。没想到,这一踏就是9个月,从酷暑到寒冬,从麦收到年关。直到去年1月底,15位农民工才领到被拖欠的6.3万余元工钱。时至今日,三赴郏县讨薪的经历仍深深留在我脑海中,难以释怀。

第一次讨薪是在当年5月下旬的一天中午,老丁开着一辆面包车载着六七名农民工去郏县讨薪,我首次随同前往,性急的老丁将车开得飞快。我们来到郏县茨芭镇某幼儿园时,未能见到校方人士。门卫告诉我们,等秋季开学才能见到校领导。“‘二包’派来给我们做饭的老赵也不敢露头了,连锅碗瓢盆还没收拾呢!”愤怒的农民工指着一个窝棚让我看。来这里之前,我已经跟“二包”卢某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向我诉说了不能露面的苦衷。

回到市区,已是傍晚,根据卢某提供的联系方式,我拨通了当事幼儿园负责人靳某的手机,他在电话中坚称已将所有工程款跟卢某结清。我再向卢某求证,卢某否认了靳某的说法。我还了解到,双方不愿碰面。

之后两次:峰回路转

半个月后一个天气炎热的上午,我第二次为15名农民工讨薪。这次,我和老丁随同他带来的六七名农民工先后找到郏县茨芭镇党委和郏县教育局,最终被推荐来到郏县县委群工部。近午时分,接访的县委副书记接见了我们,他嘱咐群工部处理此事,群工部最终按照属地办理原则责成茨芭镇政府处理,并承诺尽快解决欠薪问题。

但又苦等半个月后,承诺并未兑现,理由是证据不足,难以支持,建议老丁等人走法律途径。我为此专门咨询了精通民事诉讼的律师,他认为打官司比较漫长,最好还是走行政干预和协调的程序。

去年1月,寒风清冷,我第三次踏上为15名农民工讨薪之路。这次出发前,我有点犹豫了,因为当天上午大雾弥漫,出行不安全;再者,这次前往万一还没进展怎么办?可是一想到15位农民工脸上焦灼可怜的神情,再想起此前付出的精力,我又毅然上路,与老丁一起来到郏县人民政府,向该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李国英反映此事。李国英立即责成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茨芭镇政府联手调查此事。在多方努力下,“二包”卢某终于露面。去年1月26日,15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被拖欠的6.3万余元工钱。

感受:苦累也甘甜

跨度9个月为农民工讨薪,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农民工生存的艰辛和维权的不易,以及新闻记者所承载的责任和使命。正是因为他们维权无门路,才会向媒体求助,作为媒体记者,应从道义上支持弱势群体,但同时也得学会客观、全面地采访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慎之又慎。

这场讨薪经历我写出了《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咋这么难!》《多方努力,叶县籍农民工讨回6万余元欠薪》,这两篇报道深受读者好评。回顾全过程,有苦也有甜,苦的是过程,甜的是结果。

外界都羡慕我们的稿件和名字能频频见诸报端,可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这背后的辛劳和汗水以及无数个被采访和写稿占据的休息日。

在加入平顶山日报社这4年多时间里,我已将新闻采访融入了自己的生活乃至生命。

“问题”茶叶报道的是与非

记者 王民峰

今年2月19日,一条线索分配给我:市民顿先生向本报反映,2012年11月,他在一家大型超市花396元买到了4盒知福牌“问题”茶叶,因他举报,该超市被工商部门罚款3000元。知福牌茶叶负责人曾表示愿意赔偿顿先生3000元,但后又改口说做不了主。至今,超市及茶叶方未对其进行赔偿。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里面肯定有故事。超市都被工商部门罚款了,消费者为啥没得到赔偿?是超市的原因还是消费者的原因?记者的职责不是猜测,而是求证,求证,再求证!

预约后,我与顿先生见了面,对方带了一盒“问题”茶叶,外包装上有知福牌的产品标识、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厂址等信息,但打开包装,里面的小袋茶叶上却没有任何知福牌的产品标识,小袋上的QS号码与外包装上的竟然也不一致。

抛开其他不说,仅此一点,就有新闻价值。但新闻讲究客观,还要听听工商及超市方面的说法。

市工商局新华分局消保股一位宋姓负责人明确表示,顿先生在该超市购买的知福牌茶叶产品包装标识不合规范,工商部门对超市罚款3000元,但无论如何协商,消费者和超市也没达成赔偿共识,他们也很无奈。

超市一位丁姓负责人则表示,顿先生当时向超市索赔10万元,后来变成5万元,最后又变成3万元,“这简直是敲诈,没法谈”。

如此看来,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由于双方均无法提供协商时的录音等证据,我便将采访时的谈话进行了录音。目的就是为保存扎实的证据,避免报道刊发后,任一方提出异议后产生纠纷。

此事见报后,顿先生曾向我透露,只要超市赔偿他五六千元,他就知足了。二次协商时,知福牌茶叶负责人告诉我说,如不再追踪报道,他们愿意协商赔偿事宜;如继续追踪报道,就不赔偿了,并断章取义地说报道有“问题”。但我很明确地告知他:新闻报道是我的职责所为,如果觉得我的报道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但对方却不吭声了。

双方再次协商的过程依旧曲折。但后来的结果却出乎所料,经工商部门协调,该超市在对顿先生“退一赔十”的基础上,另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万元。本报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

有人看完报道会觉得,买了4盒“问题”茶叶,只花了396元,竟然获赔1万元,真是赚大发了。但我觉得,正如本报配发的由雨来撰写的评论所说:我们应该抛开396元与1万元落差的噱头,从法律方面剖析该事件,以期给其他消费纠纷提供借鉴。

在采访中,这一事件涉及的某方面甚至怀疑我与消费者是“亲戚”,但我与顿先生素不相识,此事解决后,顿先生曾打电话对晚报表示感谢,但之后再无联系。这已不是第一次被怀疑与采访对象有“亲戚”,但我一直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新闻报道只要客观,任凭闲言杂语。

新闻不仅呈现真相,更为让阳光照在脸上。我一直走在努力的路上,没有颓废悲观,也没有退场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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