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奕嘉
摘要┃为官者必须有经济学思维,经济发展必须有投入与产出,因此需要有经济学知识,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将经济学思维作为权力运作和执政的主导思维。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多年来,曹鉴燎以权力为筹码、用经济学思维运作腐败产业,营造贪腐产业链,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曹鉴燎早早就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长期操盘广州部分黄金地段的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然而,他用经济学思维搞腐败、用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力大发不义之财,搞出一套“腐败经济学”,恰恰应了那句网络流行语:no zuo no die(不作死就不会死)。
近年来落马官员如过江之鲫,但曹鉴燎案亮点依然多多:上级给下级送钱、拒绝组织提拔、培养“腐败合伙人”等等。看起来都是违反常规之举,但从腐败角度来说都是“按经济规律办事”——有利于腐败的多干,不利于腐败的不干。
譬如,曹鉴燎当沙河镇党委书记时不同意组织提拔,看似不合情合理,但那时他屁股底下的职务“含金量”高,1992年就有港商为拿项目给他送上200万元巨款,确实是“按经济规律办事”;后来又同意到区里任职,是发现了规划建设珠江新城有更多赚钱机会,也是“按经济规律办事”。
深谙“腐败经济学”的曹鉴燎,本质上属于那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当官作为发财渠道的贪官。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曹鉴燎有此想法,身边自然不乏商人老板前呼后拥。为了在项目开发、公司经营上得到关照,老板们不惜斥巨资买别墅、建会所,甚至为曹鉴燎的情人支付高达上千万元的“分手费”。
当然,为官者必须有经济学思维,经济发展必须有投入与产出,因此需要有经济学知识,但这不意味着要将经济学思维作为权力运作和执政的主导思维。官员是为社会、为市场运送公平正义的,所以法治思维才是执政的主导思维。官员应当用法治思维取代经济学思维,即便是推进经济发展也需要采取法治的思维和方式。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曹鉴燎必然会受到法律惩处。我们期望,反腐工作者能从类似案件中总结借鉴经验,不管经济学知识多渊博,一旦用错了地方、走上了歧路,搞出“腐败经济学”,结果必然是撞上高压线、树倒猢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