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经适房准入条件再次放宽
卫东区多部门联动为贸易广场“整容”
“小泥人” 讲大道理
我市将投资13.07亿元大修农村公路
2014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十字路口 三轮闯祸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4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经适房准入条件再次放宽
离异无子女者可按大龄单身青年申报
 

□记者 巫鹏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办获悉,市住房办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中的户籍迁入年限、大龄单身青年申购年龄及离异家庭申报条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放宽了准入门槛,新申报条件即日起开始执行,咨询电话:2636020。

根据《平顶山市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我市住房保障实际,调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为:

住房: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户籍:本市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受迁入时间限制;

收入: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超过1540元(大龄单身青年年收入不超过18480元;两口之家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6960元;三口及三口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5440元);

大龄单身青年:年满26周岁;

离异家庭:离异满一年,符合住房、户籍和收入条件。

无房的军队转业干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可不受家庭收入限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以往离异人士只能按照离异一年以上带有子女的单亲家庭进行申报。此次准入条件放宽后,离异人士如无子女或没有带有子女,只要离异满一年,符合住房、户籍和收入条件,可按照大龄单身青年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市区居民经适房购买资格实行日常申报,已完善资料的家庭和人员可以在每个工作日下午到新城区市房管中心616室审验原件。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