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云南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4名被告3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无期徒刑。今年3月1日晚,一伙歹徒持械冲进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见人就砍,共造成31人遇难,141人受伤。
9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件。12日下午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其中女暴徒因在羁押时已怀孕,被判无期。
昆明中院一审,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天上午昆明暴恐案行凶全程监控也首次曝光。画面中,5名暴徒持刀进入临时候车厅,突然开始砍杀群众,候车厅一片混乱,多名无辜群众当场遇害。其中一名女暴徒供述称她捅了两个女人的肚子,连捅了十五六人。(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