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省发改委日前发出的调价通知,我市非民用天然气从9月1日抄见表量起执行新的销售价格,新的销售价格为3.47元/立方米。
据介绍,按照省发改委的调价通知,我市非民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将由3.07元/立方米上调至3.47元/立方米,上调了0.40元。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省发改委的调价通知,车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将由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与我省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不低于0.6:1和不高于0.75:1的比价关系进行调整。目前,市发改委正在为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前期调研和准备,将于近期拿出调价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