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巫鹏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风险警示,提醒公众注意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不要购买和食用。
据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同时,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此外,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可及时拨打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