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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对钱没好感”才是合格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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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并非“对钱没好感”才是合格的官员

 

□高亚洲

“我对金钱没有好感,对于我来说,金钱作为一种劳动所得,只能发挥购取衣食和书报的作用,至于它还能带来更多的物质享受,我丝毫也不稀罕和羡慕。”这是《南方都市报》描写的一位“另类官员”写给妻子的信。

这位“另类官员”曾担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副主任、上海口岸办副主任等职的汤庆福,去年6月20日因工作过度劳累突发心脏病去世。

当“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的情况下,有这样工作勤奋、作风清廉的干部表示“我对金钱没有好感”,无疑如一股久违的清风,让人顿时眼前一亮,心生敬意。

不过,无论是置于宏大的市场经济背景,还是从具体的个人需求选择来看,金钱所代表的物质享受,从来都不是有原罪的。它既是具体的个人立存于现代社会的基本条件,也是个人在人生追求中得到更大满足的前提。我们可以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唯利是图”的金钱观表达坚定的不齿,但对金钱,它不应该成为一个人追求道德高度的情绪障碍,也不应该成为一个人在职业追求中必须抛却的东西。

换言之,“对金钱没好感”,它可以成为个人的情怀选择和价值逻辑,它也可以成为一种被视为珍贵的坚守,但是,它不合适作为伦理要求或是行为规范。否则,就意味着个体价值的绑架,意味着道德优势的裹挟。对个人如此,对官员同样如此,因为官员也是食人间烟火者。

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究竟视金钱为何物,才能成为时代的标杆?这应该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但在人生格局中,对金钱应该是要有态度的,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依然应该成为值得赞赏的态度。无论是在官场还是在商海,金钱所得,应是取之有道。所谓道,可以是律法,可以是道德。只要在公序良俗中,作为一种劳动所得,金钱便可以成为个人价值的内容,也能成为个体生动存在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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