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民峰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卫东区建设路街道获悉,通过复核认定,该街道停发低保对象94户192人,新增低保对象14户16人。
10月22日,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神马社区副主任陈春燕说,经过对辖区26户低保对象年审入户调查,该社区取消了一户两人的低保资格。被取消的低保对象为母子二人,没有住房,住在亲戚家,之前母亲没有工作,儿子在读大学。这次审核时发现,儿子已大学毕业并参加了工作,母亲也找到了新工作,家庭条件有所改善,不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
“低保只是‘救急钱’,不是‘终身制’。”据建设路街道负责民政工作的李汉华介绍,人均月收入低于385元的困难家庭、重大疾病家庭、孤寡老人和重残一级二级者均可到社区申请低保;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或实际生活水平高于低保标准的对象,将会被取消低保或降低低保补助标准。通过复核认定,该街道停发低保对象94户192人,新增低保对象14户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