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市民赵先生在市区一宾馆住了两宿,退房后开车离开时,被保安告知须交10元停车过夜费。“我是在你们这里住宿的,还用再交停车费吗?”赵先生说,与保安交涉无果后,他如数交了停车费。
顾客投诉:
被收10元停车过夜费
10月20日下午,赵先生告诉记者,10月17日,他在市区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附近的凌云商务宾馆订了两个房间。10月18日,他入住该宾馆后将自己的轿车停在宾馆门前的停车场。
“我想既然花钱在宾馆住,宾馆就有义务给我看车。放车时宾馆和保安也没有给我说要收停车过夜费。退完房开车走的时候,停车场保安说得交停车费。”赵先生说,与保安交涉无果后,他只得交了10元。拿到发票后,他向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记者看到,赵先生手中的停车发票为两张5元的定额发票,签章显示“凌云商务宾馆”。“要说钱也没多少,可我住过的一些宾馆、酒店,人家就不收停车过夜费。”赵先生想弄明白的是,宾馆、酒店该不该收客人的停车过夜费?
记者调查:
多家酒店、宾馆收停车过夜费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凌云商务宾馆门前的停车场,里面塞得满满当当。一位男保安指着停车场花坛处一块蓝底白字的铁牌让记者看,牌子上针对晚11时后在此停放过夜的小、中、大型车辆制定了每车每夜5元、10元、20元不等的收费标准,铁牌右下角落款“凌云商务宾馆”。
记者从宾馆前台了解到,他们从6年前就开始收取住宿客人的停车过夜费了。“我们的保安熬夜看车这么辛苦,收客人的停车过夜费正好补助他们。”一位服务员说。
随后,记者分别致电蕴海建国饭店、豫达未来大酒店、神马大酒店、佳田国际大酒店、飞行皇冠假日酒店、新绿洲商务酒店和平顶山宾馆,咨询是否收取住宿者的停车过夜费,仅有蕴海建国饭店和新绿洲商务酒店明确表示不收,其他5家酒店和宾馆均明确表示收取停车过夜费,标准是每车每晚10元。
记者了解到,这些宾馆、酒店门前的停车空间还算宽裕,有的是自己人看车,有的则委托保安公司看车。“停车场24小时不能离保安,住宿生意不好的时候房费得下调,雇保安的人力成本只能靠收取车主的停车过夜费来支付。”一家酒店客房部的服务员说。
物价部门:
停车过夜费应明码标价
酒店、宾馆收取住宿客人的停车过夜费是否合理?市发改委物价检查所负责人李平生表示,从2005年起,我市酒店、宾馆、商场等商业场所的停车场收费均执行市场调节价,但必须明码标价。
“也就是说,上述场所在顾客住宿、消费期间,对其指定停车区域停车过夜的顾客车辆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收,商家可以自己制定收费标准,但必须明码标价,事前告知或在明显的位置公示,确保车主的知情权。”李平生提醒,如果市民发现上述场所的停车场未能提供明确的价目标示或感到收费过高,可在保留相关证据后拨打1235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