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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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虽经约谈仍在违规宣传
房管执法人员 昨查香港城、鹰城商贸中心项目

 

□记者 巫鹏

本报讯 即购即收益、10年回报306%,5年轻松回本、10年收益翻倍……市房地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昨天在卫东区检查时发现,由河南鹰城集团开发的鹰城商贸中心和香港城两个项目,虽经房管部门约谈,却仍在进行非法融(集)资宣传。对此,执法人员表示,这两个项目均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下一步将对这两个项目加强监管,防止其无证预售和非法融(集)资宣传。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鹰城商贸中心项目展示中心、香港城项目展示中心,发现有“即购即收益、10年回报306%”“5年轻松回本、10年收益翻倍”等字样的宣传页。对此,执法人员表示,这两个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本不具备销售条件,其所进行的宣传行为,属于典型的非法融(集)资宣传。随后,执法人员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在两个展示中心张贴公告,提醒市民注意购房风险。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房管部门曾对这两个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不得进行无证预售和非法融(集)资宣传等违规行为。从检查的情况看,两个项目仍存在问题。根据规定,商品房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企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销(预)售。即便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后包租、返本销售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融(集)资行为。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这些非法融(集)资行为以所谓的稳定收益作为诱饵进行宣传,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和欺骗性。一旦出现开发商蓄意诈骗、携款逃匿等情况,购房者将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对于违法预售的项目,消费者购买后一旦发生纠纷,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对已购买违法预售项目的市民,可以持交款收据、购房协议等证据到房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非法融(集)资宣传行为,市民也可向房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636101、26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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