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静
本报讯 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在市区联盟路与迎宾路交叉口附近的国酒茅台专卖店购买了4瓶茅台酒,可与家人品尝时发现口感不对,怀疑是假酒。
10月7日,记者和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刘先生说,10月1日上午,他在联盟路与迎宾路交叉口附近的国酒茅台专卖店购买了4瓶30年陈酿茅台酒,总价值37600元。本想中午过节和家人一起高高兴兴地吃顿饭,“中午吃饭时打开了一瓶,一尝就发现味道不对,跟以前喝的茅台酒口感不一样,怀疑是假酒。”刘先生说。
刘先生出示了购买这4瓶酒时商家开具的发票和信誉卡,信誉卡上填写了酒的批号,酒的外包装上还贴有专卖店的防伪标志。
刘先生说,打开的这瓶酒倒出了两杯,另外3瓶还没有打开,希望商家把这4瓶酒退了。但他向商家反映后,商家不承认售出的是假酒,并表示不予退货。
记者电话采访了该茅台酒专卖店,一位营业员告诉记者,他们是茅台酒在平顶山的总经销商,不可能卖假酒,“根据口味来判断酒是假的,也有可能是客人的口感不太好。”专卖店负责人王总表示,既然刘先生怀疑是假酒,可以请贵州茅台酒厂知识产权保护部来我市对这4瓶酒进行鉴定。
记者随后致电贵州茅台酒厂打假办。说明情况后,打假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怀疑是假酒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和他们联系后,茅台酒厂会派打假人员对酒进行鉴定。
刘先生认为,由商家指定的机构给出的鉴定结果并不可信,有相互袒护的嫌疑。
随后,刘先生拨打了市工商局12315热线,工作人员记录了商家的门头和详细地址,表示会安排办案人员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