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永军)9月30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我市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因未落实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制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日前被该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8月,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违法线索后,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落实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未按要求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规定,落实经营资质、产品流向、销售管控等安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
我市重奖激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对有功举报人最高奖励30万元,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举报渠道为:除微信搜索“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进行举报外,市民还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拨打“0375-2810739”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热线。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与突击抽查,依法从严查处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守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