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杨媛雅)10月8日,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
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扛稳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要在办好实事上见成效,围绕民生实事,谋实举措、抓实整改。要结合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专项工作,同步开展、一体推进,更好发挥巡察利剑利器作用。
会议强调,要从“聚焦监督重点、突出精准施巡、坚持巡改一体”三个方面提升巡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利剑威慑。要紧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实际情况,把准监督着力点,抓住基层党组织履职重心的新变化,把是否深入发现影响和制约被巡察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问题、其他监督方式未发现或发现不深不透的问题,以及问题线索数量质量作为衡量巡察质效的重要标准,提高巡察监督的精准度。
会议要求,要自觉履行政治责任,被巡察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契机,做到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强化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财政、统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整体监督合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高效。要锻造过硬巡察队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守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杜绝以巡谋私、以巡谋利等行为,用一身正气增强监督的底气、勇气,做到让县委放心、让被巡察党组织认同、让广大干部群众信赖。
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共派出9个巡察组,对8个乡(镇、街道、中心)党(工)委和7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时对1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巡察组将于10月18日前进驻完毕,11月26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