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张忠鑫)“你单位有没有按照要求对‘新形象工程’进行摸排?排查情况报告有没有?”8月28日,鲁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到部分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新形象工程”排查整治走深走实。
“新形象工程”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向19个成员单位和27个乡(镇、街道)下发纠治排查通知书,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对2021年以来七类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新形象工程”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问题。
为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盲目上马”“民生设施建设烂尾闲置”“人居环境整治‘刷白墙’”等问题,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职能部门及时提醒、推动整改。
“在前期排查和案件查办的基础上,通过类案分析、系统研判,我们决定将乡村振兴领域闲置低效项目作为问题整治重点。”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闲置低效项目整治既能进一步发现问题,又能及时盘活资产、促进乡村振兴。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查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3个,批评教育处理20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推动建立制度机制2个。已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产业帮扶项目低效项目28个、闲置项目9个。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向产业帮扶项目低效、闲置较多的职能部门下发工作提醒函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召开集体座谈会,听意见、找对策、提建议,通过减、免、缓等产业扶持政策,推动盘活乡村振兴领域产业帮扶项目3个、经济效益发挥明显项目22个,效益金增收11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