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8月25日,从鲁山县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该院执行局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一周内以“真金白银”兑现了司法为民的承诺。
李某曾在某农业公司从事种植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拖欠其工资,在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该公司依旧没有支付拖欠的工资,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根据登记地址信息赶到该公司,却发现公司已关门停业。经过一番调查后,执行干警终于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并向其详细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企业经营、发展及个人信誉的不良影响,但对方仍以各种理由推托。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始终在拖延还款,便立刻向其告知,如一个星期内不能履行完毕,将对其罚款一万元。该法定代表人得知可能会被罚款后,主动将拖欠的工资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鲁山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关注涉民生类案件,坚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