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高先生经常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最近看到我国新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开始实施,他想问一下:如果想在去世后捐献遗体和有用的器官,该到哪儿申请登记?
据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肾移植肾脏病诊疗中心副主任杨青彦教授介绍,适用于《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规定的器官捐献,是指具有特定生理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或者小肠等人体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可以捐献。捐献的器官用于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生命。
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红十字会和医疗机构组成的专家团队会对遗体器官进行评估,功能良好且没有感染严重传染病、没有患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适合捐献。
据平顶山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元玉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相关规定,除了器官,人去世后的遗体和眼角膜也可以捐献。捐献的遗体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捐献的眼角膜用于救治因角膜病而失明的患者。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红十字会的统一安排,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OPO负责平顶山市辖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相关工作,遗体接受单位是郑州大学红十字会遗体接受中心、郑州市红十字会遗体接受中心。
如果爱心市民去世时想志愿捐献遗体或器官,可以向户口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申请登记,也可通过“平顶山市红十字会”官微,打开“我要参与”,点击“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器官捐献知识或遗体捐献知识文后附有二维码,可扫描下载填写捐献登记表。
(王春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