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春霞)2023年11月14日,鹰城11岁女孩妞妞因病医治无效,捐献器官用于救治4名器官衰竭的患者。《平顶山日报》及平顶山微报对此事报道后,感动了众多鹰城人,器官捐献一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其实,妞妞只是众多捐献器官的大爱之人中的一位。当时,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李元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平顶山市已有近两万人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志愿登记,申报身故后捐献器官。截至当时,我市已完成180多例器官捐献,捐献器官400多个,挽救了400多名患者的生命。
当时带队前来获取和接收器官的郑州第七人民医院肾移植肾脏病诊疗中心副主任杨青彦教授介绍,器官移植是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生命的重要治疗手段,器官捐献是人间大爱,也是我国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然而,公众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方面的知识及政策法规却了解甚少。
据央视报道,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670万人,但是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群众对移植服务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十分迫切。
移植器官来源不足是目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每年全球器官移植总数不及总体需求的10%,器官移植等待者远远多于可供移植的器官。我国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遗体器官捐献5万多例,捐献器官已突破15.3万个。
2023年,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颁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加强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14个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要健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加大人体器官捐献科普和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人员队伍管理,提升器官捐献信息化建设水平。
那么,人体的哪些器官可以捐献?捐献的器官可用于哪些患者?要想实现身故后捐献器官救人的愿望,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对爱心人士捐献的器官,应该如何分配……在我国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中均能找到答案。
为提升公众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本报健康版将与市红十字会、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联合推出系列栏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以大爱之名 让生命延续”,宣传普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科学知识,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大爱奉献精神。敬请关注。
如果您有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方面的问题,可向记者反映,记者将采访市红十字会及郑州市七院的专家为您答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