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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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6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叶县成功创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

 

本报讯 (记者杨沛洁)6月13日,在位于城区商业街一处临街三层、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的办公大厅里,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齐全,触摸查询一体机、监控、视听设备、服务质量评价器等一应俱全……这里是叶县投资300余万元建设的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叶县有着近90万人口,是劳动力输出大县。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众对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有需求。

为营造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该县把创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作为重要抓手,多次调研,成立创建专班,对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评定细则,逐项分解任务、梳理问题、建立清号台账,并到兄弟县区进行交流学习;制定《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有力规范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是群众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该县为叶县法律援助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0名,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办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等,建立健全基本台账、信息报送、工作督办、舆情分析和重大事项报告、突发事件急处置等制度,有效规范了法律援助服务工作。2023年,中央法律援助补助资金53万元、省级财政经费18万元均已到账,发放办案补贴64.45万元、咨询补贴1.3万元;累计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45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60件(其中民事案件239件、刑事案件258件、提供法律帮助案件363件);已办结案件归档400余件,帮助受援农民工成功讨薪20余万元,帮助受援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未出现一例错证、假证,没有一例因公证质量引起的涉诉涉访案件发生,也未出现经查证属实的投诉案件。

该县在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同时,还建成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室)并派驻法律顾问。针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开展预约上门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开通军人军属、农民工绿色通道。

该县在县人民调解中心设置婚姻、医疗纠纷等专业人民调解室,悬挂人民调解标识和制度规范,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去年以来,各级调委会共调解案件13033件,调解成功13026件,调解成功率99.95%;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排查3116次,排查矛盾纠纷753件;预防纠纷31件,防止民转刑6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9起,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2019年,该中心被命名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近日成功创建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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